关于宣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暨2012年度招标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
各招标代理机构、招标从业人员:
为准确掌握并深刻领会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,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,提高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水平,提升建设工程招标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,根据国家的要求及我站今年的工作安排,定于今年3月开展《条例》宣贯暨2012年度招标从业人员继续教育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学习培训内容
学习宣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。
二、学习培训对象
已取得《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从业人员证》的招标从业人员。
三、时间和地点
时间:2012年3月12-15日;共计四期(每日一期)。
地点:成都教育宾馆报告厅(一环路西三段新一号,四川电大里面)。
四、相关要求
1、凡参加培训的人员可根据自身工作安排任选一期参加培训,各单位分别按拟选期数填报培训名单,于3月5-9日到省招投标总站办公室报名缴费。招标从业人员(可由公司统一办理)持磁卡胸牌报名,培训当天,招标从业人员本人持胸牌刷卡记录继续教育信息。
2、费用:培训费200元/人;食宿自理。
3、授课时间及要求:
授课时间:上午9:00-12:00;下午:2:00-5:00
要求:1、各期学习培训人员提前10分钟就座;
2、授课期间课堂保持寂静,手机开在振动状态。
附件:《继续教育培训人员报名回执表》
四川省招标投标管理总站
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投标协会
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